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和学校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实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面向各学院(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导师、管理人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项目设立
项目申报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紧密结合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和当下时代背景,主题明确突出,内容积极健康,形式丰富多样,符合青年特色。可以是已有实践基础或长期推进的特色项目,也可是拟开展的创新项目。
2.立项参考方向
(一)开展挫折教育、积极品质等特色主题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综合运用多种媒介制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科普材料
(三)心理技术或教学手段在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探索
(四)线上线下、一二课堂贯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育教学模式探索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六)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的实践探索
(七)学生心理骨干的工作能力提升实践
(八)特殊群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支持体系建设
(九)不同心理技术在咨询及学生工作中的应用探索
(十)开展特色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十一)家校合作视野下的线上学生心理危机管理模式探索
(十二)辅导员、导师等在硕博研究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以上项目仅供参考,申请者也可围绕心理健康宣传科普、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具体工作开展实践自拟项目。
3.项目说明
项目在设计时要注重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以可复制可操作的实践活动为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申报书须具有详细的活动方案设计、经费预算和效果评估方案。
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项目的开展需符合专业伦理规范要求,所有涉及隐私的项目均应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书。注重资料和成果的积累,项目过程中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资料应该完善保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立项项目的工作进展进行动态追踪,实时指导与考核。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人按附表格式填写申报表,经学院(中心)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在主页上公布评审结果。已进入2021年立项资助计划的项目,可直接开展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2.凡通过立项的项目,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提交结项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还将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直接进入2022年立项资助计划。
三、项目经费
对通过评审的立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项目意义、项目实效等因素综合确定资助经费。学院(中心)的立项,每项给予8000元经费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者的立项,每项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立项后即划拨50%经费,结项后再划拨50%。
经费的具体使用按照学校“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要求执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经费报销进度应于2021年7月1日前达到下拨经费的50%,11月20日前达到100%。
四、报送方式
1.报送方式。请申报人于2021年4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以“申报层次(学院/教师)+申报单位+申报人”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pp@swufe.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16室。
2.联系人及电话:赵萍萍 87092941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