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单位:
在确保疫情防控有效有序稳妥进行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第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实效,鼓励各学院(中心)和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等学生管理人员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探索与实践,切实高质量推动“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项目设立
项目申报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紧密结合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和当下时代背景,主题明确突出,内容积极健康,形式丰富多样,符合青年特色。可以是已有实践基础或长期推进的特色项目,也可是拟开展的创新项目。
2. 立项参考方向
(1)结合疫情防控的特色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
(2)家校合作视野下的线上学生心理危机管理模式探索
(3)特殊群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支持体系建设
(4)导师在研究生心理危机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5)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的实践探索
(6)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平台建设
(7)学生心理骨干的工作能力提升实践
(8)特色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9)不同心理技术或教学手段在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探索
(10)不同心理技术在咨询中的应用案例(需获得知情同意)
以上项目仅供参考,申请者也可围绕心理健康宣传科普、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具体工作开展实践自拟项目。
3. 项目说明
项目在设计时要注重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以可复制可操作的实践活动为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申报书须具有详细的活动方案设计、经费预算和效果评估方案。
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项目的开展要符合专业伦理规范要求,涉及隐私的项目应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书。注重资料积累和成果的积累,项目过程中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资料应该完善保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立项项目的工作进展进行动态追踪,实时指导与考核。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人按附表格式填写申报表,经学院(中心)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在主页上公布评审结果。已进入2020年立项资助计划的项目,可直接开展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2.凡通过立项的项目,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提交结项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还将评选优秀建设项目,直接进入2021年立项资助计划。
三、项目经费
对通过评审的立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项目意义、项目实效等因素综合确定资助经费。学院(中心)的立项,每项给予8000元经费资助;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等学生管理人员的立项,每项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立项后即划拨50%经费,结项后再划拨50%。
经费的具体使用按照学校“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要求执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经费报销进度应于2020年7月15日前达到下拨经费的50%,11月30日前达到100%。
四、报送方式
1.报送方式。请申报人于2020年4月3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结项成果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haopp@swufe.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16室。
2.联系人及电话:赵萍萍 87092941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3月16日